各位研究生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》和《中国地震局研究生教育工作规定》等文件规定,结合我所实际情况,现对2021年夏季毕业相关事项安排如下:
一、办理博士生、硕士生答辩手续的程序
(一)申请答辩资格审查
1.课程要求
硕士:按照培养方案完成相关课程且合格并达到30学分以上。
博士:按照培养方案完成相关课程、完成综合考试且合格并达到20学分以上。
2.文章及成果
按照《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》执行。
3.预答辩
完成学位论文预答辩,预答辩相关要求参照《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实施管理办法》,完成预答辩的时间最迟为4月30日。
4.其他
应缴清学费、住宿费。
(二)申请答辩需提交的材料及时间安排
提交材料 |
时间安排 |
1.发表文章佐证材料 2.预答辩申请表 3.预答辩组成人员审批表 4.预答辩公告 |
申请预答辩时 提交审核 |
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 |
4月30日前 |
1.《学位论文开题报告》 2.《研究生培养计划表》(表二) 3.《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》(表三) 4.《研究生毕业鉴定表》(表四) 5.论文准印单 6.论文检测承诺书 7.论文打印稿、电子稿 |
5月8日前 |
1.推荐硕士、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审批表 2.推荐硕士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审批表 |
5月14日前 |
(三)答辩流程
具体事项 |
时间安排 |
1.学位论文预答辩 |
4月30日前 |
2.论文学术不端检测 |
5月14日前 |
3.论文送审 |
5月21日前 |
4.论文答辩 |
6月25日前 |
(四)论文预答辩、答辩形式
根据疫情防控要求,预答辩与正式答辩视情况采取现场方式或视频方式完成。
二、提前或延期毕业
(一)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,硕士研究生一般不受理学习期限短于两年的答辩申请。
(二)拟延期毕业的硕士研究生,请于4月30日前提交研究生延期答辩申请表。
三、颁发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及报到证
拟于7月颁发硕士博士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。报到证的领取时间根据黑龙江省就业指导中心发放时间确定。
四、毕业生离所
毕业生需集中统一办理离所手续后方可离所。毕业生个人人事档案与学籍档案由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统一寄派(委托培养毕业生只寄学籍档案)。
研究生管理办公室